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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福州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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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8 09:46: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厦门大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和进一步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结合学校人才培养实际情况,我校2018年将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学校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目标,选拔学科特长突出,具有创新潜质并有志于学习相关学科专业的优秀学生。

一、申请条件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符合2018年高考报名条件,具有与我校自主招生大类(专业)相关相近突出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名申请:
■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者或省级赛区一等奖者。
■ 2.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者。
■ 3.高中阶段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
■ 4.高中阶段在全国英语、作文比赛中获一等奖者。
■ 5.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五大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两个不同学科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者。
■  6.具有突出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标志性成果或重大创造发明者。

二、招生类别和计划我校2018年自主招生总计划控制在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5%以内(270人)。
我校设置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人文、外文七个学科考核组别,并按照七个学科考核组确定参加考核名单和入选资格考生人数。各考核组别招生计划及相关相近专业(类)详见厦门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计划表。我校将根据实际报考生源情况微调各考核组别招生计划。

三、申请办法1.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请于2018年3月23日至3月31日23:00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报名,并于报名截止前将以下报名申请材料的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
(1)《厦门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申请表》(填写完整,由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3)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相关的标志性成果或重大创造发明的作品及相关证明材料,若材料中含有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须将论文的word版和期刊封面、目录、论文页面的电子扫描件同时上传至报名系统(由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4)个人申请陈述(由学生本人亲笔书写,800-1000字)。
学生报名时无需邮寄申请材料,初审合格来校参加考核时需提交以上完整纸质报名材料。
学生如确有出版书籍原件等证明材料无法完整上传,可上传证明材料的首页,并于2018年4月4日前将补充证明材料(注明学生姓名、报名号及选择的考核组别)邮寄至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422号,邮编361005,电话0592-2188888。为确保材料及时、准确寄达我办,建议使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并在邮件封皮上注明“自主招生补充证明材料”),所寄补充证明材料均不退还。

考生网上报名时需注意:
(1)选择考核组别。考生在申请时需填报具体申请的考核组别(全国作文大赛获奖者和与人文学科相关特长的考生只能选择参加人文组考核,全国英语作文大赛获奖者和与外文学科相关特长考生只能选择参加外文组考核,其他学科特长考生则根据自身学科特长选择具体的考核组别)。我校将按照考核组别进行材料初审和学科特长考核。

(2)专业志愿填报。考生可在厦门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计划表中最多选报3个招生大类(专业),每个招生大类(专业)有专业志愿顺序,其中两个必须为考核组别相关相近的招生大类(专业)。

四、审核办法我校成立由相关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学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学生申请的考核组别,以及招生大类(专业)志愿填报情况,全面衡量,兼顾生源质量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择优确定参加考核名单和参加考核组别。对于考生提供的论文、专利等,我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材料审核环节进行查重、真伪鉴定、质量评估等。
考生可于4月30日前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查询初审结果,我校招生办网站将同步公示初审合格准予考试名单。初审合格考生须在我校考试中心网上进行缴费,标准:170元/人(闽价费[2015]267号),具体缴费时间将在确定初审合格准予考试名单后公布。

五、考核办法我校考核含学科特长考核和体质测试。
■ 1.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6月9日下午2:30-5:00。对于江苏、海南6月9日下午仍进行高考的省份,现场确认时间截止6月10日上午10:00。学生初审合格来校参加考核时需提交完整纸质报名材料。
考核时间:6月10日。

■  2.学科特长考核:我校根据报考我校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审核结果,确定并公示参加考核名单和参加考核组别。考核方式为面试,着重考察考生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考生考核前不必特别准备。考生参加外文组考核时需用英语作答,其他考核组均用汉语作答。学科特长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
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中涉及的专利、论文,我校将在考核环节进行针对性的深度考核。

■  3.体质测试:通过我校自主招生初审进入考核环节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体质测试。体质测试包含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引体向上(男生)/仰卧起坐(女生)三个项目,每个项目满分为100分,三个项目得分总分达到270分为优秀。体质测试得分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版)中对应项目高三年级组标准为准。

■  4.考生参加我校学科特长考核的成绩作为最终成绩,体质测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总分。考生参加我校体质测试成绩优秀且获得我校自主招生B类资格者,在享受自主招生B类优惠政策基础上进一步给予3分优惠(但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六、录取办法我校将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学科特长和自主招生考核情况,结合考生专业志愿填报意向,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自主招生资格名单和入选专业。考生可于6月22日左右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查询结果,我校招生办网站将同步公示名单。

■ 1.资格确定
我校根据来校考核的实际情况,根据考生的考核成绩结合各考核组别招生计划,划定各考核组别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考核成绩达到所在组别最低控制分数线可获得资格。
考核成绩在各考核组别确定资格人数前15%者可获得A类资格,其他确定资格考生可获得B类资格。

■  2.入选专业确定
为了便于考生入学后更好发挥自身学科特长优势,学校鼓励考生根据自身学科特长填报与学科特长相关相近大类(专业)。学校将根据考核结果和考生大类(专业)志愿填报情况确定考生入选大类(专业)。
对考核成绩特别优秀,处于各考核组别最终确定资格人数前5%的考生,原则上入选第一志愿大类(专业)。

■  3.录取要求
(1)浙江、上海录取要求
我校将根据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成绩、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大类(专业)和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决定录取与否。其中:
A类资格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我校将给予录取在学生确定资格时公示的入选大类(专业)。
B类资格考生: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50分,上海市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44分,我校将给予录取在学生确定资格时公示的入选大类(专业)。

(2)其他省份录取要求
我校将根据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成绩、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其中:
A类资格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划定的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给予录取在学生确定资格时公示的入选大类(专业)。
B类资格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份的省级招生部门提供的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给予录取在学生确定资格时公示的入选大类(专业)。
(3)考生参加我校体质测试成绩优秀且获得我校自主招生B类资格者,在享受自主招生B类优惠政策基础上进一步给予3分优惠(但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注:①对于高考总分不是750分的省份考生,降(加)分幅度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考试总分与750分之比进行折算,并按照四舍五入的规则确定实际降(加)分幅度。
②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③江苏省考生的两门选测科目要求:理工类专业选测科目一门为物理,另一门不限;文史类专业选测科目一门为历史,另一门不限;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A。
④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入学以后原则上不转专业,如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转专业的,仅限定在本年度公布的自主招生相关相近专业内,根据厦门大学转专业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监督机制1.我校自主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校招生考试部门统一组织,接受学校监察部门的监督。
2.我校以师德师风、业务素质作为专家遴选的主要标准,严格选拔工作责任心强、专业水平高的相关专业领域的教师或专家参加材料审核和特长考核工作,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业务培训,确保公平公正。
3.我校将对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评委和考生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将在我校招生办网页、学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者,方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
4.中学和申请考生须对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5.对我校自主招生考试录取工作有异议,可向我校监察处申诉,电话:0592-2180299。

八、附则1.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须参加高考报名所在省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2.入选资格考生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和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
3.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其它录取要求以我校公布的《厦门大学2018年本科招生章程》为准。
4.申请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招生办网站的相关信息。凡因未能按我校要求如期办理相关事项或个人信息提供不准确而产生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个人负责。
5.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九、本招生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网址:http://zs.xmu.edu.cn;E-mail: zs@xmu.edu.cn
电话: 0592-2188888;传真:0592-2180256
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南路422号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61005
厦门大学考试中心
网址:http://kszx.xmu.edu.cn;E-mail: kszx@xmu.edu.cn
电话:0592-2184166;传真:0592-2184117。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8年3月

附件:厦门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计划表考生在选择考核组别和专业志愿时需注意:
1.全国作文大赛获奖者和与人文学科相关特长的考生只能选择参加人文组考核,全国英语作文大赛获奖者和与外文学科相关特长的考生只能选择参加外文组考核,其他学科特长考生则根据自身学科特长选择具体的考核组别。
2.考生可在计划表中选报3个招生大类(专业)(有专业志愿顺序),其中两个必须为考核组别相关相近的招生大类(专业)。

福州大学

福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福建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我校2018年继续面向福建省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录取工作中实施自主招生,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一、招生计划1.我校2018年自主招生计划为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以内(不超过100人),仅面向福建省招生。

2.招生专业包括:数学类、计算机类、软件工程、信息安全、金融学、应用物理学、电子信息类、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环境工程、法学、工商管理、应用心理学、汉语言文学。

3.以上各专业根据招生规模、参加考核人数及成绩分布确定具体自主招生计划数。法学、工商管理、应用心理学、汉语言文学专业文理兼收,其他专业仅招收理工类考生。

二、报名条件凡对我校某一自主招生专业有浓厚兴趣,具有与该专业相关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高中阶段学业水平优秀,具备2018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我校自主招生(具有多项竞赛获奖或成果的考生将予以优先考虑):

■  1.竞赛类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由国家级学会颁证,或由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联合颁证。对仅由省级学会颁发的各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和各类初赛、预赛获奖证书,我校不予认可);
(2)高中阶段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
(3)高中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科技竞赛获得全国三等奖及以上;

■ 2.非竞赛类
在我校某一自主招生专业领域具有突出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高中阶段取得我校专家组审核认定的标志性成果,如:以第一完成人获得授权发明专利,以第一作者发表(出版)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专业研究性论文、专著等。

三、报名程序■  1.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应于2018年3月23日- 4月2日登录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网上报名。

■ 2.我校自主招生按学科进行分组报名、测试及选拔,共设置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人文社科六个考核组别,考生在报名时需根据自身学科特长选择一个具体的考核组别,并在考核组别范围内最多填报3个专业志愿(各考核组别所含专业详见附表)。我校将按照考核组别进行材料初审和学科特长考核。

■ 3.邮寄材料:考生须于2018年4月5日前将以下申请材料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往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以寄件日当地邮戳为准),并在封面上注明自主招生字样,逾期、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1)《福州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申请表》(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2)含高中阶段各学年学习成绩及年级位次的学籍卡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3)个人自荐信(综合陈述个人成长经历、个性特长、学科兴趣及进入学校后的努力方向,800字以内);
(4)相关获奖证书或标志性成果复印件(其中标志性成果复印件需由考生本人在每份材料的首页上注明此成果为本人原创,愿对其真实性完全负责并签名)。
(5)标志性成果中的论文和专著,须同时发送电子版(Word文档)至福州大学招生办邮箱。
注:以上材料统一使用A4纸张,并依序装订,所寄材料概不退还,请备份自留。


四、选拔程序■  1.初审:报名结束后,我校将结合考生的志愿情况组织专家评审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于考生提供的专利、论文等,还要进行论文查重、真伪鉴定、质量评估等。若考生填报的考核组别与其提交的申请材料无学科相关性,则按不合格处理。初审合格名单拟于4月底前在我校招生办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考生请自行查询公示名单并按要求完成考试确认,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 2.初审合格者于2018年高考结束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到我校进行综合素质测试。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及高考准考证参加测试,测试期间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 3.我校将于报到时查验考生获奖证书和主要成果原件,对以创新活动、论文专利等材料作为主要成果报名的考生,将围绕其成果进行深度考核。我校测试分为上机和面试两个部分,上机主要进行心理测试,面试主要从学科特长(占40%)、创新思维(占30%)、培养潜质(占30%)三个方面对考生进行考察。具体测试细则另行通知。
4.对心理测试合格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分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认各考核组别入围考生名单和认定专业,确认情况将在我校招生办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考生即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

■ 5.我校自主招生资格分为A、B两类,学科特长鲜明、创新潜质突出且测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获得A类资格,其他确认入围考生可获得B类资格。各组获得A类资格考生人数不超过确认入围考生总人数的60%,宁缺勿滥。


五、录取原则1.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18年全国统一高考,并按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同时,考生须于2018年6月25日-30日登录我校招生办网站进行志愿确认,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2.取得我校自主招生A类资格的考生,可以填报考核组别中所有专业。其高考成绩达到福建省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在其认定专业范围内按第一专业志愿予以录取。
3.取得我校自主招生B类资格的考生,只能填报考核组别中未带★号的专业,其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下30分以内且不低于福建省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在其认定专业范围内按第一专业志愿予以录取。
4.各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监督机制1.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普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举报渠道,严防招生权力寻租。校纪检监察部门切实加强对自主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开通申诉举报电话:0591-22865580,设立信访电子邮箱:jwc@fzu.edu.cn。我校在自主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通过学校招生办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及时公布学校招生简章、初审合格名单、入围考生名单、录取名单、违规处理结果、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结果等信息。

2.切实加强自主招生考评人员的选拔和管理,严格遴选初审专家和考核专家。把师德师风、业务素质等作为选聘专家主要标准,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业务培训,确保公平公正。统一与考评人员签订利益关系者回避责任书,凡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指导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考评人员须在考前主动报告并申请回避,一经发现瞒报情况者将取消考评人员资格,所评考生成绩无效,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强化考生资格审查和考核测试的组织与管理,初审时每位考生的材料由审查组采取背靠背方式进行评价。面试按学科专业分组进行(评委原则上由相关专业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担任),测试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以防止暗箱操作。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有关自主招生报名、考试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4.根据教育部规定,在高校自主招生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等违规考生,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七、附则
  •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其它录取要求以我校公布的《福州大学2018年本科招生章程》为准。

  • [/ol]2.报名参加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招生办网站的相关公告。凡因未能按我校要求如期办理相关事项或个人信息提供不准确而产生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个人负责。

    八、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591—22866857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 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50116
    招生网址:http://zsb.fzu.edu.cn
    电子邮箱:fdzsb@fzu.edu.cn

    九、其它本简章由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关于自主招生办法有新的变化,则以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
    附表:福州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考核组别
    备注:取得我校自主招生A类资格的考生方可报考带★号的专业


      -END-

    来源 | 厦门大学、福州大学本科招生网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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