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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江北区面向清华大学2020届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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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18 13:04: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宁波市江北区面向清华大学2020届应届毕业生

选聘党政机关储备人才公告



       为推进人才强区建设,加强金融经济、财政贸易、电子商务、土木建筑、工程管理、城市管理、智能制造等方面管理人才储备,打造一支江北铁军,建设宜居宜业的现代化滨水品质城区,我区决定面向清华大学2020届应届全日制毕业生选聘党政机关储备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及专业要求

本次选聘数量为5-10名。专业不限。

二、选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2020届应届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生;

2、硕士研究生,须28周岁以下(1991年11月1日后出生),且具有全国“211大学”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位;

3、博士研究生,须31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日后出生),且具有全国“211大学”全日制大学本科和硕士学历、学位。

三、选聘程序

选聘程序按照报名、现场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环节依次进行。

1、报名。本次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人员请于2019年12月1日15时前将《宁波市江北区面向清华大学2020届应届毕业生选聘党政机关储备人才报名表》、身份证、已获取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现在读学生证和在高校就读期间表现优秀的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以PDF格式(文件名命名为姓名+学校)打包发送到njbsta@163.com。现场报名人员请于12月2日17时前到资格确认现场报名。

       在高校就读期间表现优秀的证明材料,如学生干部或奖学金或奖励、发表过的学术文章等,以及其他在校期间获得的荣誉和奖励证书、发表的论文或取得的科研成果等。

2、现场资格确认。网上报名人员和现场报名人员请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清华大学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面试主要测试选聘人员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等。面试后,择优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地点在清华大学,初定12月4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体检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北京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

5、考察。体检结束后,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文件规定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体检及考察环节中如有放弃或淘汰,是否进行递补视具体情况而定。

6、公示录用。考察合格的拟选聘录用人员可统一签订就业协议。对签订就业协议并承诺不放弃的,按规定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拟选聘录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聘录用的,按期取得学历学位后按规定办理选聘录用手续。拟选聘录用人员须在2020年8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拟选聘录用人员接到招录单位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选聘录用资格。经过公示的拟选聘录用人员无故放弃或逾期不报到被取消选聘录用资格的,将录入宁波市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

7、若本次选聘无合适人选,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选聘计划数。

四、相关政策

(一)选聘录用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次聘期3年(含试用期、见习期),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

(二)本科生见习期(12个月)满,转正定级后,参照事业单位副科级人员的福利待遇。硕士研究生试用期(3个月)满,聘任区直机关单位中层副职,参照事业单位正科级人员的福利待遇。博士研究生试用期(3个月)满,聘任区直机关单位中层正职,参照事业单位副处级人员的福利待遇。

(三)本次选聘人才还可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1、本科生,分3年给予4万元安家补助。在宁波大市范围内首次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给予购房总额(以契税发票不含税的计税金额为准)2%的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8万元。在宁波大市范围内已有房的,给予4万元购房补贴。

2、硕士研究生,分3年给予6万元安家补助。在宁波大市范围内首次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给予购房总额(以契税发票不含税的计税金额为准)2%的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8万元。在宁波大市范围内已有房的,给予4万元购房补贴。

3、博士研究生,分3年给予15万安家补助;自引进之日起3年内在宁波大市范围内首次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给予购房总额(以契税发票不含税的计税金额为准)20%的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在宁波大市范围内已有房的,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

(四)本次选聘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永珍:电话:0574-87652783、15268375550

方璐丹:电话:0574-87668176、13605888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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