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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福州大学&苏州大学&东华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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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29 09:44: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厦门大学
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和进一步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结合学校人才培养实际情况,我校2018年将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学校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目标,选拔学科特长突出,具有创新潜质并有志于学习相关学科专业的优秀学生。
一、申请条件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符合2018年高考报名条件,具有与我校自主招生大类(专业)相关相近突出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名申请: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者或省级赛区一等奖者。
2.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者。
3.高中阶段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
4.高中阶段在全国英语、作文比赛中获一等奖者。
5.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五大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两个不同学科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者。
6.具有突出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标志性成果或重大创造发明者。
二、招生类别和计划我校2018年自主招生总计划控制在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5%以内(270人)。
我校设置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人文、外文七个学科考核组别,并按照七个学科考核组确定参加考核名单和入选资格考生人数。各考核组别招生计划及相关相近专业(类)详见厦门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计划表。我校将根据实际报考生源情况微调各考核组别招生计划。
三、申请办法1.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请于2018年3月23日至3月31日23:00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报名,并于报名截止前将以下报名申请材料的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
(1)《厦门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申请表》(填写完整,由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2)高中阶段学习情况及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情况(各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研究性学习详细情况,参加社会实践详细情况等。由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3)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相关的标志性成果或重大创造发明的作品及相关证明材料,若材料中含有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须将论文的word版和期刊封面、目录、论文页面的电子扫描件同时上传至报名系统(由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4)个人申请陈述(由学生本人亲笔书写,800-1000字)。
学生报名时无需邮寄申请材料,初审合格来校参加考核时需提交以上完整纸质报名材料。
学生如确有出版书籍原件等证明材料无法完整上传,可上传证明材料的首页,并于2018年4月4日前将补充证明材料(注明学生姓名、报名号及选择的考核组别)邮寄至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422号,邮编361005,电话0592-2188888。为确保材料及时、准确寄达我办,建议使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并在邮件封皮上注明“自主招生补充证明材料”),所寄补充证明材料均不退还。
考生网上报名时需注意:
(1)选择考核组别。考生在申请时需填报具体申请的考核组别(全国作文大赛获奖者和与人文学科相关特长的考生只能选择参加人文组考核,全国英语作文大赛获奖者和与外文学科相关特长考生只能选择参加外文组考核,其他学科特长考生则根据自身学科特长选择具体的考核组别)。我校将按照考核组别进行材料初审和学科特长考核。
(2)专业志愿填报。考生可在厦门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计划表中最多选报3个招生大类(专业),每个招生大类(专业)有专业志愿顺序,其中两个必须为考核组别相关相近的招生大类(专业)。
四、审核办法我校成立由相关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学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学生申请的考核组别,以及招生大类(专业)志愿填报情况,全面衡量,兼顾生源质量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择优确定参加考核名单和参加考核组别。对于考生提供的论文、专利等,我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材料审核环节进行查重、真伪鉴定、质量评估等。
考生可于4月30日前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查询初审结果,我校招生办网站将同步公示初审合格准予考试名单。初审合格考生须在我校考试中心网上进行缴费,标准:170元/人(闽价费[2015]267号),具体缴费时间将在确定初审合格准予考试名单后公布。
五、考核办法我校考核含学科特长考核和体质测试。
1.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6月9日下午2:30-5:00。对于江苏、海南6月9日下午仍进行高考的省份,现场确认时间截止6月10日上午10:00。学生初审合格来校参加考核时需提交完整纸质报名材料。
考核时间:6月10日。
2.学科特长考核:我校根据报考我校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审核结果,确定并公示参加考核名单和参加考核组别。考核方式为面试,着重考察考生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考生考核前不必特别准备。考生参加外文组考核时需用英语作答,其他考核组均用汉语作答。学科特长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
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中涉及的专利、论文,我校将在考核环节进行针对性的深度考核。
3.体质测试:通过我校自主招生初审进入考核环节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体质测试。体质测试包含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引体向上(男生)/仰卧起坐(女生)三个项目,每个项目满分为100分,三个项目得分总分达到270分为优秀。体质测试得分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版)中对应项目高三年级组标准为准。
4.考生参加我校学科特长考核的成绩作为最终成绩,体质测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总分。考生参加我校体质测试成绩优秀且获得我校自主招生B类资格者,在享受自主招生B类优惠政策基础上进一步给予3分优惠(但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六、录取办法我校将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学科特长和自主招生考核情况,结合考生专业志愿填报意向,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自主招生资格名单和入选专业。考生可于6月22日左右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查询结果,我校招生办网站将同步公示名单。
1.资格确定
我校根据来校考核的实际情况,根据考生的考核成绩结合各考核组别招生计划,划定各考核组别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考核成绩达到所在组别最低控制分数线可获得资格。
考核成绩在各考核组别确定资格人数前15%者可获得A类资格,其他确定资格考生可获得B类资格。
2.入选专业确定
为了便于考生入学后更好发挥自身学科特长优势,学校鼓励考生根据自身学科特长填报与学科特长相关相近大类(专业)。学校将根据考核结果和考生大类(专业)志愿填报情况确定考生入选大类(专业)。
对考核成绩特别优秀,处于各考核组别最终确定资格人数前5%的考生,原则上入选第一志愿大类(专业)。
3.录取要求
(1)浙江、上海录取要求
我校将根据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成绩、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大类(专业)和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决定录取与否。其中:
A类资格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我校将给予录取在学生确定资格时公示的入选大类(专业)。
B类资格考生: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50分,上海市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44分,我校将给予录取在学生确定资格时公示的入选大类(专业)。
(2)其他省份录取要求
我校将根据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成绩、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其中:
A类资格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划定的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给予录取在学生确定资格时公示的入选大类(专业)。
B类资格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份的省级招生部门提供的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给予录取在学生确定资格时公示的入选大类(专业)。
(3)考生参加我校体质测试成绩优秀且获得我校自主招生B类资格者,在享受自主招生B类优惠政策基础上进一步给予3分优惠(但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注:①对于高考总分不是750分的省份考生,降(加)分幅度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考试总分与750分之比进行折算,并按照四舍五入的规则确定实际降(加)分幅度。
②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③江苏省考生的两门选测科目要求:理工类专业选测科目一门为物理,另一门不限;文史类专业选测科目一门为历史,另一门不限;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A。
④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入学以后原则上不转专业,如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转专业的,仅限定在本年度公布的自主招生相关相近专业内,根据厦门大学转专业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监督机制1.我校自主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校招生考试部门统一组织,接受学校监察部门的监督。
2.我校以师德师风、业务素质作为专家遴选的主要标准,严格选拔工作责任心强、专业水平高的相关专业领域的教师或专家参加材料审核和特长考核工作,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业务培训,确保公平公正。
3.我校将对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评委和考生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将在我校招生办网页、学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者,方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
4.中学和申请考生须对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5.对我校自主招生考试录取工作有异议,可向我校监察处申诉,电话:0592-2180299。
八、附则1.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须参加高考报名所在省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2.入选资格考生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和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
3.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其它录取要求以我校公布的《厦门大学2018年本科招生章程》为准。
4.申请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招生办网站的相关信息。凡因未能按我校要求如期办理相关事项或个人信息提供不准确而产生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个人负责。
5.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九、本招生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十、联系方式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网址:http://zs.xmu.edu.cn;E-mail: zs@xmu.edu.cn
电话: 0592-2188888;传真:0592-2180256
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南路422号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61005
厦门大学考试中心
网址:http://kszx.xmu.edu.cn;E-mail: kszx@xmu.edu.cn
电话:0592-2184166;传真:0592-2184117。

附件:厦门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计划表
考生在选择考核组别和专业志愿时需注意:
1.全国作文大赛获奖者和与人文学科相关特长的考生只能选择参加人文组考核,全国英语作文大赛获奖者和与外文学科相关特长的考生只能选择参加外文组考核,其他学科特长考生则根据自身学科特长选择具体的考核组别。
2.考生可在计划表中选报3个招生大类(专业)(有专业志愿顺序),其中两个必须为考核组别相关相近的招生大类(专业)。
考核组别及计划
考核组别相关相近专业(类)
招生科类
(除浙江、上海)
所在院系
浙江选考科目要求
上海选考科目要求
数学组(50人)
物理组(45人)
化学组(55人)
生物学组(45人)
信息学组(35人)
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信息与计算科学)
理工
数学科学学院
物理、化学、技术
物理、化学
物理学类(含物理学、天文学)
理工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不限
不限
化学类(含化学、能源化学、化学生物学)
理工
化学化工学院
物理、化学、生物
物理、化学、生物
化学工程与工艺(含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工程)
理工
物理、化学、生物
物理、化学、生物
生物科学类(含生物科学、生物技术)
理工
生命科学学院
不限
不限
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网络空间安全、通信工程)
理工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物理、化学、技术
物理、化学
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工程、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理工
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
物理、化学、技术
物理、化学
软件工程(含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
理工
软件学院
物理、化学、技术
物理、化学
航空航天类(含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飞行器动力工程、飞行器设计与工程、自动化)
理工
航空航天学院
物理、化学、技术
物理、化学
建筑类(含建筑学、城乡规划)
理工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不限
不限
材料类(含材料科学与工程)
理工
材料学院
物理、化学、生物
物理、化学、生物
海洋科学类(含海洋科学、海洋技术)
理工
海洋与地球学院
物理、化学、生物
物理、化学、生物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环境科学、生态学、环境生态工程)
理工
环境与生态学院
物理、化学、生物
物理、化学、生物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理工
能源学院
物理、化学、技术
物理、化学
药学
理工
药学院
化学、生物
化学、生物
人文组(20人)
人文科学试验班(含汉语言文学、戏剧影视文学、汉语言、历史学、考古学、哲学、人类学)
文、理
人文学院
不限
不限
外文组(20人)
英语
文、理
外文学院
不限
不限
日语
不限
不限
法语
不限
不限
俄语
不限
不限
德语
不限
不限
西班牙语
不限
不限



福州大学
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
福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福建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我校2018年继续面向福建省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录取工作中实施自主招生,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一、招生计划1.我校2018年自主招生计划为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以内(不超过100人),仅面向福建省招生。
2.招生专业包括:数学类、计算机类、软件工程、信息安全、金融学、应用物理学、电子信息类、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环境工程、法学、工商管理、应用心理学、汉语言文学。
3.以上各专业根据招生规模、参加考核人数及成绩分布确定具体自主招生计划数。法学、工商管理、应用心理学、汉语言文学专业文理兼收,其他专业仅招收理工类考生。
二、报名条件凡对我校某一自主招生专业有浓厚兴趣,具有与该专业相关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高中阶段学业水平优秀,具备2018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我校自主招生(具有多项竞赛获奖或成果的考生将予以优先考虑):
1.竞赛类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由国家级学会颁证,或由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联合颁证。对仅由省级学会颁发的各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和各类初赛、预赛获奖证书,我校不予认可);
(2)高中阶段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
(3)高中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科技竞赛获得全国三等奖及以上;
2.非竞赛类
在我校某一自主招生专业领域具有突出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高中阶段取得我校专家组审核认定的标志性成果,如:以第一完成人获得授权发明专利,以第一作者发表(出版)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专业研究性论文、专著等。
三、报名程序1.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应于2018年3月23日-4月2日登录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网上报名。
2.我校自主招生按学科进行分组报名、测试及选拔,共设置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人文社科六个考核组别,考生在报名时需根据自身学科特长选择一个具体的考核组别,并在考核组别范围内最多填报3个专业志愿(各考核组别所含专业详见附表)。我校将按照考核组别进行材料初审和学科特长考核。
3.邮寄材料:考生须于2018年4月5日前将以下申请材料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往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以寄件日当地邮戳为准),并在封面上注明自主招生字样,逾期、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1)《福州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申请表》(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2)含高中阶段各学年学习成绩及年级位次的学籍卡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3)个人自荐信(综合陈述个人成长经历、个性特长、学科兴趣及进入学校后的努力方向,800字以内);
(4)相关获奖证书或标志性成果复印件(其中标志性成果复印件需由考生本人在每份材料的首页上注明此成果为本人原创,愿对其真实性完全负责并签名)。
(5)标志性成果中的论文和专著,须同时发送电子版(Word文档)至福州大学招生办邮箱。
注:以上材料统一使用A4纸张,并依序装订,所寄材料概不退还,请备份自留。
四、选拔程序1.初审:报名结束后,我校将结合考生的志愿情况组织专家评审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于考生提供的专利、论文等,还要进行论文查重、真伪鉴定、质量评估等。若考生填报的考核组别与其提交的申请材料无学科相关性,则按不合格处理。初审合格名单拟于4月底前在我校招生办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考生请自行查询公示名单并按要求完成考试确认,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2.初审合格者于2018年高考结束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到我校进行综合素质测试。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及高考准考证参加测试,测试期间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3.我校将于报到时查验考生获奖证书和主要成果原件,对以创新活动、论文专利等材料作为主要成果报名的考生,将围绕其成果进行深度考核。我校测试分为上机和面试两个部分,上机主要进行心理测试,面试主要从学科特长(占40%)、创新思维(占30%)、培养潜质(占30%)三个方面对考生进行考察。具体测试细则另行通知。
4.对心理测试合格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分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认各考核组别入围考生名单和认定专业,确认情况将在我校招生办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考生即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
5.我校自主招生资格分为A、B两类,学科特长鲜明、创新潜质突出且测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获得A类资格,其他确认入围考生可获得B类资格。各组获得A类资格考生人数不超过确认入围考生总人数的60%,宁缺勿滥。
五、录取原则1.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18年全国统一高考,并按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同时,考生须于2018年6月25日-30日登录我校招生办网站进行志愿确认,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2.取得我校自主招生A类资格的考生,可以填报考核组别中所有专业。其高考成绩达到福建省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在其认定专业范围内按第一专业志愿予以录取。
3.取得我校自主招生B类资格的考生,只能填报考核组别中未带★号的专业,其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下30分以内且不低于福建省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在其认定专业范围内按第一专业志愿予以录取。
4.各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监督机制1.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普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举报渠道,严防招生权力寻租。校纪检监察部门切实加强对自主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开通申诉举报电话:0591-22865580,设立信访电子邮箱:jwc@fzu.edu.cn。我校在自主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通过学校招生办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及时公布学校招生简章、初审合格名单、入围考生名单、录取名单、违规处理结果、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结果等信息。
2.切实加强自主招生考评人员的选拔和管理,严格遴选初审专家和考核专家。把师德师风、业务素质等作为选聘专家主要标准,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业务培训,确保公平公正。统一与考评人员签订利益关系者回避责任书,凡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指导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考评人员须在考前主动报告并申请回避,一经发现瞒报情况者将取消考评人员资格,所评考生成绩无效,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强化考生资格审查和考核测试的组织与管理,初审时每位考生的材料由审查组采取背靠背方式进行评价。面试按学科专业分组进行(评委原则上由相关专业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担任),测试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以防止暗箱操作。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有关自主招生报名、考试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4.根据教育部规定,在高校自主招生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等违规考生,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七、附则1.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其它录取要求以我校公布的《福州大学2018年本科招生章程》为准。
2.报名参加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招生办网站的相关公告。凡因未能按我校要求如期办理相关事项或个人信息提供不准确而产生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个人负责。
八、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591—22866857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50116
招生网址:http://zsb.fzu.edu.cn
电子邮箱:fdzsb@fzu.edu.cn
九、其它本简章由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关于自主招生办法有新的变化,则以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


附表:福州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考核组别
序号
组别
限定报考专业
1
数学组
数学类、软件工程、计算机类、信息安全、金融学★
2
物理组
应用物理学、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类★
3
化学组
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工程
4
生物组
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环境工程
5
信息组
数学类、计算机类、软件工程、信息安全
6
人文社科组
法学、应用心理学、汉语言文学、工商管理★




苏州大学
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结合学校坚持培养兼具“自由之精神、卓越之能力、独立之人格、社会之责任”拔尖创新人才的目标,2018年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为确保“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特制订本招生简章。
一、领导机构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申请对象及条件1、申请对象:品德优秀、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远大理想及高度社会责任感,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2、申请条件:符合生源地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的2018年高考报名条件,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报考:
(一)免笔试类: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全国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复赛获一等奖及以上者。
(2)高中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获全国一、二、三等奖者。
以上具体获奖信息以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公示的全国青少年科技竞赛获奖名单(http://gs.cyscc.org.cn/)为准。
(二)笔试类: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获省级赛区二等奖者(获奖证书分别由中国数学会、中国物理学会、中国化学会、中国植物学会及中国动物学会、中国计算机学会加盖公章)。
(2)其他具有学科特长、并对该学科具有浓厚兴趣及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
三、招生计划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自主招生计划数不超过320名。
四、招生专业(类)考生仅能选择报考一个专业(类),所选报专业(类)须与自身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相关。
同时,上海、浙江考生须符合所报考专业(类)对高考选考科目的要求,江苏考生须符合所报考专业(类)对高考科类及选测科目的要求,其他省份考生须符合所报考专业(类)对高考科类的要求。各专业(类)招生计划、笔试科目、享受优录政策类型详见附件。
五、报名办法即日起至4月4日18时止,考生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按流程要求进行报名。请根据报名系统提示上传以下申请材料的电子扫描件:
①从报名系统打印的自主招生申请表,请按页码从小到大的顺序上传;
②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和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证明材料;
③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材料;
④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⑤个人陈述,着重突出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方面的内容,字数在800字左右。
注意:上述所有材料均须考生本人亲笔签名,保证其真实性。其中材料①、②、③须由所在中学审核人亲笔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材料⑤须本人亲笔书写;申请材料③、④、⑤请在报名系统的附加材料中上传。
考生所在中学校长(单位负责人)、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统称推荐者)均可实名推荐,提供推荐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推荐材料须由推荐者亲笔签名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由推荐者按报名系统要求自行上传。以笔试类申请条件第2条申请报考者必须提供中学校长及对应学科特长领域专家个人的推荐材料各一份。
考生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扫描件须清晰可读。所有申请材料、推荐材料均无需寄送。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者不予进行资格初审。
六、选拔程序1、资格初审
学校成立资格初审小组,对考生思想品德、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学业水平考试及综合素质评价等情况,结合考生所报考专业(类)进行资格初审。对于考生提供的专利、论文等,将进行论文查重、真伪鉴定、质量评估,并在考核环节进行针对性的深度考核。
初审结果将于4月30日前在学校本科招生网、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2、考试确认、考试费缴纳及准考证打印
通过初审的考生考试确认、考试费缴纳及准考证打印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依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考试费收费标准为60元/人。
3、笔试
6月10日上午进行笔试,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4、面试
参加笔试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分专业(类)从高到低排序,分别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无笔试要求的考生直接参加面试。6月10日晚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笔试成绩、面试资格线及面试事宜。6月11日进行面试,可参加面试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
5、入选资格认定
有笔试要求的考生按笔试与面试成绩之和排序,无笔试要求的考生按面试成绩排序。两类考生分专业(类)分开排序,分别认定入选资格,入选总数原则上控制在各专业(类)招生计划数的130%以内。入选考生享受所报专业(类)对应的优录政策。
6、入选名单公示
入选名单经学校审定后,将于6月25日前在学校本科招生网、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七、录取政策1、志愿填报
考生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有关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为公示的入围专业(类)。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除此以外,根据相关培养及就业的实际情况,报考材料类专业者,要求无色盲、色弱;报考护理学专业者,建议身高男生不低于1.65米、女生不低于1.55米。
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进校后以英语安排外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慎重报考。另纳米材料与技术专业实施全英文教学,要求考生英语基础扎实、英语成绩优秀。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要求考生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2、优录政策
上海、浙江及其他合并本科批次省份的入选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其余省份入选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本一批(重点本科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根据所报考专业(类)享受对应优录政策,高考成绩达到优录政策条件并满足录取要求的即予以录取。
省份
优录政策1
优录政策2
优录政策3
上海
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
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8分及以上
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15分及以上
浙江
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0分及以上
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30分及以上
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40分及以上
江苏
达到学校同科类模拟投档线下16分以内
达到学校同科类模拟投档线下8分以内
达到学校同科类模拟投档线
其它省份(按高考满分750分算)
达到学校同科类模拟投档线下30分以内
达到学校同科类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
达到学校同科类模拟投档线下10分以内
说明:除上海、浙江及江苏以外的高考满分非750分的省份,考生所享受的实际优惠分值按照“上表优惠分值×生源省份高考满分/750”计算,出现小数则按四舍五入的规则确定实际优惠分值。
3、录取
(1)根据入选资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围专业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本科一批(即我校普通类非定向招生计划所在批次)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对于上海、浙江及其他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一批(重点本科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执行。
(2)取得学校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江苏省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BB及以上,所报专业(类)符合学校选科要求。
(3)录取名单将于7月25日前在学校本科招生网、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4)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学校在录取、发放录取通知书及入学报到环节一律不更改录取专业。
八、监督及申诉1、学校将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健全工作机制,接受社会监督,严防权力寻租,切实保障各环节按程序有序实施。学校监察处对全过程进行监督,及时处置违规违纪方面的信访问题(电话:0512-67507343,邮箱:sdjjs@suda.edu.cn)。
2、对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等违规考生,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对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学校、单位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以及《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新生,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九、联系方式苏州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suda.edu.cn
邮箱:zsb@suda.edu.cn
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0512-67507949、67507943传真:0512-67507942
招生就业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邮编:215021
十、其他1、本简章内容若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相悖,则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2、学费、住宿费按江苏省有关部门核准的标准执行;大类招生的,分流后按所在专业收费标准执行。
3、学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自主招生相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若发现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4、本招生简章由苏州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东华大学
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科学选才,尊重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通过科学有效途径选拔思想品德优秀、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高校招生改革,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18年继续进行本科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生对象政治思想品德优秀,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学习成绩优秀,身体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在学科研究、人文社科、创新实践等方面具有特长潜质与优异成绩,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毕业生。高中阶段在下述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者优先。
1.参加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办的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及以上获奖者;
2.在省级及以上数学、物理、化学、信息、计算机、生物等单科竞赛中获奖者;
3.参加创意设计或创新性研究取得一定成果者,包括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全国中小学电脑作品制作活动等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参加上海市德育类、人文科技类等竞赛并获得市级奖励者。
招考科类为:理科。上海、浙江生源选考科目要符合相关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以上(含BB)。
二.招生计划2018年我校自主招生学生录取人数控制在学校当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面向全国招生,不设分省计划。东华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拟招专业目录和各专业自主招生计划见附件,填报专业志愿详见“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中专业志愿填报说明。
三.报名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招生对象可自行向我校提出申请。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均可实名提供推荐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报名程序考生请在2018年3月23日至2018年3月30日登录 “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相关提示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系统生成的报名表上加盖所在中学公章,和其他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考生自荐信、高中阶段的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平考试、获奖证明复印件,以及参加社会公益性活动和其他反映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写实性材料)一起,于2018年4月3日前(请使用中国邮政EMS)寄到我校招办。请用A4纸打印材料,并按照“申请表”、“其他材料”的顺序装订,装订时请确保无硬纸、无塑封、无封面和底面。所有申请者递交的申请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如涉及论文、发明专利等我校将在必要时对其真实性进行考查核实和严格的论文查重,并在考核环节进行深度核查和针对性考核。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取消认定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考生可于2018年4月30日以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初审合格者,自行使用报名系统打印测试安排及有关测试要求。
五.选拔程序1.学校将按2018年自主招生拟招专业类别,由各学科专家组成审核小组,根据考生申请材料中的高中阶段思想品德、遵纪守法等表现情况,课程修习情况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他人认同程度与评价、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获奖证书证明以及其他反映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写实性材料,结合考生填报自主招生专业情况及报考专业特色和培养要求,进行初步审核,综合评价,并确定初审合格名单。对于上海考生,在自主招生中会参考使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初审合格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并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发布平台公示。
2.学校将根据学科特点,对经专家组认定的初审合格学生进行测试。我校组织的测试包括基础文化测试和综合面试。
(1)基础文化测试主要考察学生基础能力,测试科目:上海和浙江考生:数学、物理或化学或语文;其他省市考生:数学、物理或化学。根据考生基础文化测试成绩,按照自主招生计划的200%确定进入综合面试的考生名单。
(2)综合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以及对学科的兴趣特长、学科基础、逻辑思维、沟通反应等综合能力,由多位学科专家独立打分,综合评价。学科专家分组名单和考生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综合面试考场设置在标准化考场,全程录像。
我校根据考生的综合面试成绩与基础文化测试成绩确定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为综合面试成绩占40%,基础文化测试成绩占60%,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专业类确定自主招生资格名单。
4.学校将获得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学生名单向社会公布,并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发布平台公示。
六.测试安排1.基础文化测试时间:2018年6月10日。(具体测试时间以报名系统内公布为准)
2.综合面试时间:2018年6月17日(具体测试时间以报名系统内公布为准)
届时我校在报名系统和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进入综合面试的考生名单及综合面试的具体安排,请考生密切关注。
3.基础文化测试与综合面试地点:东华大学延安路校区(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
4.报名测试费
测试费用:70元/人。【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各类考试收费标准 沪价费(2002)008号、沪财预(2002)008号】
七.录取优惠政策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学生,在高考自主招生志愿中填报我校并符合当地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根据考生考核的综合成绩排名在高考录取时分别享受A、B两档优惠政策, 其中获得A档人数占合格总数的40%,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发布平台上公示。
A档:
参加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绩达到当地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且考生体检不受限制,我校将按经公示的入选专业录取。
B档:
1.除上海和浙江以外的省市考生参加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最终模拟投档线下50分以内(应不低于当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且考生体检不受限制,我校将按经公示的入选专业录取。
2.上海和浙江考生参加普通高考,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10分以上(含10分),选考科目符合要求,且考生体检不受限制,我校将按经公示的入选专业录取。
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具体要求及政策以东华大学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发布的公示信息为准。
八.组织机构及监督机制我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最终录取结果均须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学校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管理监督机制,加强对报名、审核、公示、录取、计划等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
对招生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立即启动相关调查处理和问责程序, 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 严肃处理,依纪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切实通过有效的监督保障机制,确保试点工作的公平公正。
我校认真贯彻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自觉接受社会及舆论监督。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不举办任何考前培训班,也不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培训班。
九.本方案由东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办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东华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200051)
咨询电话:021-62379160


东华大学2018年本科自主招生拟招专业一览表
序号
专业(专业大类)
拟招计划
招生科别(上海、浙江生源除外)
上海选考科目
浙江选考科目
1
理科试验班
32
理工科
物、化、生
物、化、生
2
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
8
理工科
物、化、生
物、化、生
3
经济管理试验班(含:市场营销专业、财务管理专业、会计学专业、旅游管理专业、工商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
12
理工科
不限
不限
4
经济与贸易类(含: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金融学专业)
8
理工科
不限
不限
5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含: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物流管理专业、电子商务专业)
7
理工科
物、化、生
物、化、生
6
机械工程专业
8
理工科
物、化、生
物、化、生
7
工业设计专业
4
理工科
不限
不限
8
电子信息类(含: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自动化专业、通信工程专业、电子信息工程专业)
14
理工科
物、化、生
物、化、生
9
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网络工程专业、软件工程专业、信息安全专业)
10
理工科
物、化、生
物、化、生
10
纺织类(含:纺织工程专业、非织造材料与工程专业)
10
理工科
物、化、生
物、化、生
11
功能材料专业
5
理工科
物、化、生
化、物、生
12
材料类(含: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专业、复合材料与工程专业)
8
理工科
物、化、生
化、物、生
13
化学类(含:轻化工程专业、生物工程专业、应用化学专业)
8
理工科
物、化、生
化、物、生
14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环境科学专业、环境工程专业)
5
理工科
物、化、生
化、物、生
15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
3
理工科
物、化、生
物、化、生
16
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专业
4
理工科
物、化、生
物、化、生
17
数学类(金融与统计)(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金融工程)、统计学专业(金融统计与风险管理))
6
理工科
物、化、生
物、化、生
18
物理学类(光电与能源新技术)(含:应用物理学专业(新能源与微电子)、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
5
理工科
物、化、生
物、化、生
19
英语专业
2
理工科
不限
不限
20
日语专业
2
理工科
不限
不限
21
社会科学试验班(含:法学专业、行政管理专业)
6
理工科
不限
不限
22
新闻传播学类(含:公共关系学专业、传播学专业、教育技术学专业(媒体制作与传播))
8
理工科
不限
不限
合计
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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